2019-12-30 财富证券-晨会纪要
2019-12-30 类别:券商晨报 机构:财富证券 研究员:龙靓
[摘要]
晨会聚焦
【财经要闻】最高法:“四个创新”完善“一带一路”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财经要闻】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百户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方案》
【财经要闻】国家统计局: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市场策略】周期板块亮眼,行业轮动将加快
【行业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通过,证券市场制度基础进一步夯实
【行业研究】大厂调价,多晶硅片及电池片价格持续下探
【行业研究】中国移动开启SPN设备大规模集采,5G承载网升级开启近期研究报告集锦:
【策略报告】周策略点评(12.23-12.27):周期板块亮眼,行业轮动将加快
【策略报告】2020年:科技主题引领A股走出结构性牛市-2020年主题投资机会晨会聚焦摘要:
【财经要闻】最高法:“四个创新”完善“一带一路”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龙靓(S0530516040001)燕轶纯(研究助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东川12月27日在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一站式”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建设,为“一带一路”建设参与方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罗东川指出,《一带一路意见二》提出进一步完善“一带一路”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四个创新”。一是鼓励和吸引无连接点的国际商事纠纷当事人合意选择国际商事法庭管辖,服务全球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二是扩大国际商事专家委员的范围,拓展“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建设,适当引入域外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国际调解机构加入“一站式”平台;三是完善跨境破产协调机制,探索主要破产程序和主要利益中心地制度的适用,依法保护债权人和投资人权益;四是鼓励建立区域性的双边、多边争端解决合作机制。支持香港建设区域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中心,建立国际商事纠纷联合仲裁、联合调解机制,增加香港特别行政区专家委员等。同时,推动国际商事法庭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不断扩大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影响力、公信力和吸引力,促使我国成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纠纷的重要解决地。《中国证券报》
查看本报告全文PDF